校考成绩于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s://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可申请复核成绩,但不复评考卷。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将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不提供考生通讯地址的省份校考合格结果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校考成绩及合格证信息学校将导入阳光高校艺术类交互平台,呈送各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作为高考录取依据。
四、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合格人数确定办法
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上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2.录取办法
(1)校考考生
①音乐类专业
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分达省音乐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校考专业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②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分达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山东省考生:文化分达省摄影摄像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其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非校考考生
①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河北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山西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②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复核复测
所有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专业能力复测。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校考报名材料不一致、校考成绩与专业能力复测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招生工作监察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音乐类联系人:韩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664 87971618
摄影类联系人:邱老师、钱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514— 87975015 87972336 879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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