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
学校实行统一封闭阅卷,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布成绩,2021年4月中旬,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gdut.edu.cn)上查询校考成绩。
四、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出档线;认可校考的广东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表演专业校考考 生必须校考合格,认可省统考省份的考生必须统考合格,认可省联考省份的考生必须联考合格。
2.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条件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设计学类、美术学不招色盲考生。
4.表演专业对考生身高、体重要求如下:
身高:
女:168cm(含)-185cm(含) 男:180cm(含)-199cm(含)
体重:
女:不超过62kg(含) 男:不超过85kg(含)
身高、体重不符合要求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与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分开排名录取。
1.采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考试方式且按照平行志愿艺术类计划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分档至各专业。广东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其它各省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按各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2.超过1:1出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统考专业;校考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总分÷7.5×0.3+专业成绩×0.7。
如生源所在省对投档录取条件等有最新规定,则按该省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说明
1.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2.表演专业:专业排名按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校考合格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各省录取人数的4倍。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复测成绩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2021年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视为考生高考违纪,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①入学体检时,测得的身高数据与高考体检的身高数据,差值大于2CM的;
②入学体检时,测得的身高数据与考生报考我校表演专业时填报的身高数据,差值大于2CM的;
③入学专业术科考试复查时,要求考生现场展示台步表演与造型表演,内容须与考生校考时提交给我校的一致,若两者存在较大差距的;
④在专业课考试或文化课高考中,出现其他违规或作弊行为的。
4. 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简章并重新发布,本招生简章由广东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广东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联系电话:020-39322681 020-39322682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行政楼328室
邮政编码:510006
学校网址:www.gdut.edu.cn
招生办邮箱:zsb@g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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