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线与合格证发放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情况确定,详见各省(市、自治区)下发的《高考填报志愿指南》为准。
考生于4月份登录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符合取得专业合格证条件的,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打印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将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专业测试并发放相应专业合格证的省份,专业录取时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2、我校在江西省,承认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外省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具体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表演、表演(体育表演方向)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校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省份,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条件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
(3)、影视编导、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陶瓷设计与工艺、摄影摄像技术等艺术类专科专业
遵循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在进档的同类专业考生中,直接承认该省份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文化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省级专业统考未涉及专业,我校未组织该专业校考的省份,承认同类高校在该省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5.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6.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邮编:330044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91958 82143608(传真)
计划管理录取中心电话:0791-82050101 82050180(传真)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0888 83909888
学校网址:http://www.nu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ut.edu.cn
监督部门:南昌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2137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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