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8年4月3日~2017年4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具名向美术学院或学校纪委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10-62798170
电子邮箱:myzb@tsinghua.edu.cn
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