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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0-4-1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9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2平方米;生师比19.6;专任教师9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587.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972.9元;图书145.4万册,生均图书68.4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学校根据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艺术类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艺术类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
生)

1

130310

动画

4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2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粤港澳校友英才奖学金:由学校粤港澳校友捐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5)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7)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8)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办理。
  9)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10)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无。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违规考生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24-56865000;
  传真:024-56865007;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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