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报考须知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考生需认同本简章内容并遵循所有招生考试规定。
(二)报名方法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考点或指定网站报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三)考试携带材料
1.报名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发给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2.如身份证丢失,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四)报名考试费
有初、复试专业,初试200元/专业、复试100元/专业,只一试的专业,报名费200元/专业,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五)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地点、报名及考试时间、考试专业等信息,请关注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或“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官方微信(微信号:hbcm12784)。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请参考《河北传媒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
三、录取原则
(一)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二)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三)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书法学、动画、漫画、数字媒体艺术,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
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
招生咨询:0311-85100688、85100699、85334780、8533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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