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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2016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录取规则

来源:衡水学院 2016-2-22 9:06:07

一、2016年在湖北省拟招本科艺术类专业、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及录取规则如下:

拟招专业

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录取规则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使用省统考成绩

考生文化、专业均达到湖北省控制线后,按湖北省投档成绩依次从高到底录取。

拟招6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拟招6

播音与主持艺术

拟招4

广播电视编导

拟招5

美术学

拟招8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与湖北省规定不符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3.以上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

  二、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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