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深圳大学表演学前艺术师范术科考试大纲 |
来源:2exam.com 2012-12-28 11:14:34 |
表演(学前艺术(师范))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学前艺术基本技能;是否具有较全面的钢琴、形体、美术、朗诵能力和专业形象气质。选拔出具有学前艺术教育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学前儿童教育、特别是儿童艺术教育的合格教师。 特别说明: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关于规范艺术类招生的要求,学前艺术专业方向2013年为最后一年校考招生,2014年若按艺术类招生将按音乐类统考方式录取,不再进行校考。详见当年公布的简章。 二、考试项目 1.钢琴(自选曲目); 2.形体展示(自选舞蹈片段); 3.朗诵(限普通话,自备资料); 4.素描。 说明:具体要求见下面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总分满分300分(注:各考试现场评分按100分制记分)。各项考试占术科考试总分300分的1/4(即75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考试现场评分计算办法 表演(学前艺术)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各科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㈠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钢琴曲的演奏,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方法、演奏技术及对钢琴音乐的艺术感受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内容:自选一首中外乐曲、奏鸣曲、变奏曲、练习曲等。 形式:考生现场背谱演奏自选钢琴作品一首。 3.评分标准: 钢琴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演奏方法、演奏姿势正确; ⑵乐曲演奏完整、规范、读谱准确; ⑶能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有一定的表现力; ⑷具有一定的把握乐曲中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㈡形体展示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是否具备身体的协调性;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节奏感及表现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现场表演一段自选舞蹈片段(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芭蕾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流行舞)。 说明:①不用音乐;②主考教师可根据考生形体展示情况控制时间。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具备一定的身体协调性及基本表现力; ⑵具有良好的节奏感; ⑶动作优美流畅。 ㈢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掌握了一定的美术基础知识;是否具有良好的美术观察力、感受力,并具备一定的绘画表现力和美术学习潜能。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在两个小时内完成一幅静物素描写生,内容包括瓜果、陶罐和衬布等。 3.素描评分标准 素描总分100分,评分依据为:⑴构图完整;⑵造形准确和比例合理;⑶具备基本的空间理解和塑造能力。 ㈣朗诵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朗诵测查考生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和朗诵水平。 2.考试内容和形式 由考生自选朗诵材料。 3.评分标准 朗诵考试满分100分,评分依据为: ⑴语音标准:吐字清晰,声母、韵母、声调标准,连读音变准确。 ⑵朗读技巧:语言流畅,语速适中,停顿得当,语调准确。 ⑶表情自然,气质文雅,性格活泼,谈吐大方,情感表达适度。 ㈤专业成绩排名方法 本专业成绩排名,按总分、素描、朗诵、钢琴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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