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办公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已于12月20日结束。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各地上报的违规考生名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附后的2名参加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通报并将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入该考生的诚信电子档案。请相关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填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违规通知单》送达考生本人,并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违规考生如果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或对本违规处理决定不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规定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2015年1月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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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名单 |
序号 |
报名序号 |
科目 |
违规事实 |
处理决定 |
1 |
31321601586 |
素描 |
替考 |
作弊,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
2 |
01311090310 |
速写 |
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
违纪,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