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 考研 - 分省考研信息 - 四川考研 - 正文

2021年成都理工大学考点考研网上报名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10-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各位考生: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考点(考点代码5108)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面向所有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考生登录研招网(yz.chsi.com.cn),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在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报名,但必须按要求进行网报信息确认。

  3.网报信息确认时间:2020年11月10日前,考生必须按要求完成网报信息确认,逾期不再确认,具体确认方式和要求另行公告,具体时间安排以我校报考点公告为准。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准考考生务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四川省关于网上报名公告信息以及我校报考点及报考学校发布的公告信息与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的招生单位和具体的报考点,避免因错选招生单位或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我校考点(5108);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全省范围,即四川省内户籍考生不限制市州,可在全省范围内参考,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考点进行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户口在本省的应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我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牢记本人账号、密码以及生成的报名号。考生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关键报考信息都不允许修改。考生若发现以上关键信息错选,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前,先取消错误的报名信息后,再重新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4.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我校报考点将不受理网报信息的修改和补报申请。

  5.网报信息确认阶段,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教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具体要求见考点后续公告。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交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考生应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网报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报考点,并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

  8.因我校报考点的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当缴费人数达到报考点容纳上限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禁止未缴费考生继续缴费,未缴费考生须先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再在系统提供的可选报考点中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缴费人数达到上限被关闭后,也有可能因考生取消已缴费报名信息空出考位而再次自动开放。

  三、其他

  1.网上报名缴费及退费请参看公告《四川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上支付说明》。

  2.考生应服从报考点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安排,具体信息可查看报考点和报考点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闽ICP备08106227号-4 闽ICP备08106227号-2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461号

本站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