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珍惜个人名誉,服从考点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定。
二、严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
三、严禁购买所谓“研究生试题”和“答案”。
四、严禁寻找“枪手”替考和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
五、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将取消单科或各科考试成绩,并将违纪作弊情况通报给考生所在高校或工作单位,同时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的处罚。《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列入犯罪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六、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020-8933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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