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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2013-9-19 10:51:59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公告

 海南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申请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具体安排为: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有关高校组织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网上正式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现场签名确认报名信息。期间不到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在确认信息时,应交验如下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需提供网上报名编号,交纳报考费并进行现场拍摄电子相片。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推荐免试生报名、确认要求: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报名点

海南省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为: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2)、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4)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名点(代码460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报名点。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报考琼州学院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名点(代码4605)。

选择海南省内报名点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代码为4603)。

四、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四)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七)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八)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九)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七、初试日期、地点、科目及方式

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6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名点。

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名点:31119966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名点:66251735

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报名点:65893907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报名点:88651775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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