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 考研 - 分省考研信息 - 海南考研 - 正文

2021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考研报考点报名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20-9-3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广大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为使广大考生明确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点说明

  (一)拟选择海南省报考点报考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

  (二)选择海南省报考点报考法律(非法学)(类别码035101)、法律(法学)(类别码035102)、工商管理(类别码1251)、公共管理(类别码1252)、会计(类别码1253)、旅游管理(类别码1254)、图书情报(类别码1255)、工程管理(类别码1256)、审计(类别码0257)等9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儋州校区报考点(代码为4602)或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报考点(代码4605)或海口市考试中心报考点(代码4607)。

  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5XX科目(考试时间为三小时以上六小时以下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报考点报考(代码为4603)。

  (三)我校无可用于素描科目考试的场地、画板、画架,因此,考该科目的考生,请选择其它考点。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网上缴纳考试费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补报和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2.确认方式

  我省今年实行网上确认方式。考生须在本考点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要求完成上传“本人准考证照片、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确认需准备材料

  (1)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上传标准如下:

  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或淡蓝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且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2/3。照片须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使用照片翻拍。

  (2)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3)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户口本或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

  (4)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须附上:在海南省最近一个月(9月或10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需认真阅读报考点要求。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生提交报考信息成功后,须在网报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不能进行网上确认。

  收费标准: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等考试收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38元。

  (四)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报名无效,已支付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六)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七)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八)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九)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选择海南省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凭海南省考试局提供的校验码上网报名。

  (十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十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招生单位咨询。

  (十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四)考生填写报考信息时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海南省考试局、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五)我省各报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网上缴费人数达到考点上限,该考点将不再接受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早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时间、地点、方式及科目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面的“考试地点”。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七、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一号)

  联系方式:0898—8865002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闽ICP备08106227号-4 闽ICP备08106227号-2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461号

本站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