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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MPH)招生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9-9-1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北京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的首批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Master of Public Health,MPH)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设有十个系和
两个研究所,即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营养与食品
卫生学系、妇幼卫生学系、毒理学系、卫生政策与管理系、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
系、全球卫生学系、卫生检验学系、生物统计系、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
所、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现有国家重点学科 1 个(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暨北京市重点学科 1 个(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省部级重
点实验室 3 个(卫生部生育健康重点实验室、食品安全毒理学研究与评价北京市
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配伍解毒重点研究室)。学院有循证医学中
心、艾滋病预防研究中心、营养与保健食品评价中心、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北京大学卫生应急管理中心、老年健康服务研究中心、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中
心等多个联合研究中心。目前全院教职员工 177 人,教授/研究员:46 人,副教
授/副研究员:52,研究生导师 108 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与健康中国建设和全球健康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德、智、体、美、劳全面
发展、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从
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3.考生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本科毕业后工作 1 年或 1 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四、报名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
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
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招生专业信息详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目录》。
3.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
名(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除我校报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专业和考生类型必须选择北京大学考点外,应
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见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发布的《北京大学
(10001)2020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4.有关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费
(1)在外埠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
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
学报考点(1101)2020 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
2020 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
a. 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报考费。
b. 在网报成功 2-3 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研招网上传电子照
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7:00,
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传至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c. 登录北大研招网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报名信息有误的,网报期间可到中
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修改。
d. 2019 年 11 月 2 日 10:00-11 月 10 日 17:00,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
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①本人网报信息填写正确、②交费状态为“已缴费”,③上
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④学历(学籍)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只有
完成以上内容并点击“确认信息”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
5.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以下四类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8 日前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
通信地址请见本简章第十三条。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
明,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责任自负。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
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
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网报结束后,医学部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
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将用于初试和复
试,请考生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7.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九条。
五、 入学考试
1.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医学部当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3.全国统一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简要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公共卫生学院根据差额
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形
式为笔试、口试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等。
4.复试具体要求与安排详见 3 月初医学部公布的《北京大学医学部 2020 年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线及有关事宜通知》。
5.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
排名为准。
7.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总成
绩的权重分别为 50%。
六、医学部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卫生综合(353):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和社会医学。
七、培养方式及课程设置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非脱产学习。其中在校
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 1 年,延长修业年限最多不得超过 2 年。
课程按一级学科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
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
1. 流行病学
2. 劳动(卫生)与健康
3. 环境(卫生)与健康
4. 卫生政策与管理
5.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6. 妇儿及老年健康
7. 营养、食品与健康
8. 安全性评价及风险评估(毒理)
9. 临床评价
10.卫生检验
11.全球卫生
12.健康传播
13.应用统计
八、学费标准
学费为 12000 元/人/年。
九、资格审查
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
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公示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
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关
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
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 202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 5 项只订
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
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录取
学院的拟录取名单须报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审批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北医
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
十一、入学与体检
医学部研究生院将于 2020 年 6 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按时报到,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
动放弃入学资格。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体检医院为医学部指定医院(机构),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满足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条件者,应达到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录取条件并提供
相关证明。
十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监督研究生招生情况,并保证各级投诉、
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
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等相关活动。
5.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
避。
十三、其他说明
1.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档案、户口不转入学校,学校不提供奖学金、住宿、
公费医疗。
2.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若上级部门在 2020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医学部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公告。
十四、招生信息与咨询
1. 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
http://yjsy.bjmu.edu.cn/),查看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咨询问题等。
2. 公共卫生学院咨询电话:(010)82801182
医学部咨询电话: (010)82802337、82805630
 医学部监督电话: (010)82802338
 医学部咨询邮箱: yzb@bjmu.edu.cn
医学部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8 号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
楼 328 房间, 邮编:1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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