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6年1月9日-10日举行,原普通高考期间组织的民族汉考三级科目考试调整至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期间举行。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月9日,上午8:00—9:30数学,10:30—12:00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下午3:00—5:00语文(蒙古语文甲、朝鲜语文)。
1月10日,上午8:00—9:30生物,10:30—12:00历史;下午3:00—4:30地理。
1月11日,上午9:00-11:10民族汉考三级。
二、考试组织和要求
(一)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做好考前自查工作。各地区、各考点要提前检查试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视频监控以及作弊防控系统等所有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确保考试期间能够正常有效使用。
2.做好考务文件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地区、各考点要分别组织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次考试下发的各类考务文件及培训教材,确保所有涉考人员都熟悉掌握当次考试的规定及要求。
3.做好考试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地区、各考点要制定详实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以便考试其间能够快速、规范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与偶发事件。
4.做好考试场所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各考点要提前做好指静脉验证系统、RTX系统、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的安装、数据下载、测试等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各部门联防联控协调保障工作。各地区、各考点要充分发挥本级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无线电管理、安全、电力、保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保障运行机制。
(二)加强管理,严格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区、各考点要对本次考试进行专门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逐级、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切实增强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法律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考试工作管理水平和质量。
2.加强考务管理,严密施考程序。考试期间,各地区、各考点要规范综合考务管理系统和RTX系统的使用,及时接收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考务指令,并按要求完成有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及上报等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施考程序(试行)》(内招考办[2015]41号)实施考试。考点考场设置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内招考办[2015]40号)执行。监考员必须认真履职,从严监考,特别是视频监考员。监考员在考试期间不认真履职,需要处理的,视频监考员也要一并处理。
3.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各地区、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重点要做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等属于违法行为的新增内容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营造“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考试氛围。
4.每考点必须确保配备2名公安人员,负责协助考点做好安保和违规作弊考生的记载处理工作。
5.民族汉考三级科目考试按照自治区原有相关考务规定执行,并在考前由专门人员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培训。
三、试(答)卷安全保密和领送保管
(一)试(答)卷(含备用卷、卡)的交接、运送、保管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内招考办[2015]4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各盟市、旗县区及考点所有运送试(答)卷车辆必须加装GPS视频监控设备,提前确定好车辆,按时填写并上报GPS视频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附件1)。此表由盟市统一汇总后,统一将电子版于2015年12月31日18:00前通过RTX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米益平老师。
(三)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从试题存入试卷保密室之日起至答题卡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止,各盟市值班人员须在每天18:00之前通过RTX系统或电话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值班组报告本地区当天试(答)卷安全保密情况。自治区值班人员将采取网上巡查等形式对全区试卷保密室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全区通报。
(四)认真履行交接手续。按要求认真履行试(答)卷领取、回收等环节的交接签字手续,做好每天的值班及巡逻记录,严格执行出入试卷保密室人员登记检查制度,并将记录情况存档备查。
(五)领送试(答)卷的相关事宜
1.领取试卷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各盟市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答题卡等需要送交的考试材料按要求送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提前做好订票等各项准备工作。
四、其他
请各盟市、旗县区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认真填写《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附件2)。此表由盟市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版于2015年12月31日18:00前通过RTX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三处苗中文老师。值班安排表中上报的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和办公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
考试期间,自治区值班电话:0471-3261814,举报电话:0471-3261805。
此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相关RTX群发布,不再印发纸介质文件。
附件:
1.GPS视频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附件1
GPS视频监控设备与考点(招办)对照表
盟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试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各盟市、旗县区和所有考点均须填写并上报此表。
2.此表由盟市考试机构汇总后于12月31日18:00前将电子版通过RTX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米益平老师。
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值班安排表
盟市/旗县区/考点名称:
总值班领导
(教育局)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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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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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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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
(考试中心)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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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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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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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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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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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人员
(考试及试卷保管期间将有可能联系考务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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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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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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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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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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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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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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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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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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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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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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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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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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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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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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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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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室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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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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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室 |
值班电话
(24小时有人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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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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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数量
(不含公安武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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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武警)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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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控
联络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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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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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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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24开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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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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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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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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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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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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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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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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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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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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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拟派出巡视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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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盟市、旗县区和所有考点均须填写并上报此值班安排表。
2.此表由盟市考试机构汇总后于12月31日18:00前将电子版通过RTX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二三处苗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