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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宁夏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及区外转入学生考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3/1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

    全区2020级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国家学籍注册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做好国家学籍与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学分和综合素质评价数据收集、毕业资格审核、毕业证发放等工作的衔接,加强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全区2020级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及区外转入学生考籍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有完整准确的“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六项基本信息,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国家普通高中学籍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或者从区外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符合我区考籍注册条件、提供了转出地省级管理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学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已完全办理转入我区的手续、在转入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注册时间及办法

(一)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宁夏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考籍注册。今年考籍注册中考籍号编码长度由原来的10位变为11位,请严格按照《宁夏普通高中学生考籍号编码规则》(见附件2)进行考籍号编码。

(二)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情况,提前做好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库导入2020级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和区外转入学生注册考籍的各种信息数据准备工作,其中区外转入学生必须于2021年3月1日前将转出地省级管理部门出具的纸介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及《宁夏普通高中外省转入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考试院学考处,且学籍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已完全办理转入我区的手续。

(三)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务必于2021年3月2日至6日,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nxjyks.cnhttps://baoming.nxjyks.cn)进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将2020级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和区外转入学生注册考籍的数据信息导入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库。

(四)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成功注册考籍的高一新生和区外转入学生的照片信息通过现场采集直接上传到全区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库中。

(五)采集学生照片信息时,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的工作人员要做到“三对照”。即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和考籍库中基本信息完全一致后,方可进行照片信息采集,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三、数据信息格式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数据信息是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和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数据,是普通高中学生注册考籍的关键信息,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宁夏普通高中学生考籍号编码规则》(见附件2)规定的编写规则和要求编号建立数据库,必须采用dbase或fox数据库,数据库结构如下:

字段名

类型

长度

说明

KJH

C

11

考籍号

XJH

C

19

国家学籍号

XM

C

12

姓名

XB

C

2

性别

SFZH

C

18

身份证号

XQBH

C

6

县区编号

XXBH

C

2

学校编号

RXNY

C

4

入学年月(例:2009 )

BJBH

C

4

班级编号(入学年份后2位+班级2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一)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确保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进行出发,充分认识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考籍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配备责任心强、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学籍考籍管理工作的人员管理;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岗位,落实责任人员,有序开展考籍注册工作;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按照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考籍的条件和要求及时完成考籍注册工作;要向社会、学生、家长做好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注册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全区普通高中学生考籍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籍注册工作,坚持健康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做好考籍注册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参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健委2020年6月23日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宁教学[2020]117号),跟踪研判考籍注册期间疫情形势,开展工作前制定符合防疫要求,便于操作的考籍注册期间疫情防控办法;要积极协调、精心组织、提前谋划,落实考籍注册期间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考籍注册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要精准把控,依法科学落实各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健康、环境检测,及时消除隐患,强化信息采集点管理,落实落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按规定上报,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

(三)考籍注册工作过程中,有关政策问题由考试院学考处负责解答,有关注册流程和技术问题由考试院信息处负责解答。

    考试院学考处联系人:李晓燕  电话:0951—5559173

    考试院信息处联系人:刘文智  电话:0951—555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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