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个学科,实验操作测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等三个学科。
2、在校学生和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获得毕业证且普通高中结业后一年内的往届普通高中学生,在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前参加考试的成绩情况和《宁夏普通高中新课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宁教基【2005】102号)规定要求,自行确定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的科目;需要获得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证书的社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知识情况、以前参加考试的成绩情况和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管理意见》(宁教基【2011】109号)规定要求,自行确定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科目。
(二)考试组织
1、文化课考试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7月3日 |
上午 |
08:10-09:50 |
物理 |
上午 |
10:20-12:00 |
生物 |
下午 |
14:30-16:10 |
地理 |
7月4日 |
上午 |
08:10-09:50 |
化学 |
上午 |
10:20-12:00 |
政治 |
下午 |
14:30-16:10 |
历史 |
2、实验操作测试时间
5月13日至17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会考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