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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库中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5-2-11 12:18:11

为做好我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转换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库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的一致性,现将做好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库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核对工作

各市、县(区)考试中心、会考办以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籍数据库中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工作;要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安排与部署,落实好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员;要通过学籍数据库学籍信息核对,确保普通高中在校生学籍数据库中学生学籍信息完整准确,确保我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同类数据的一致性,切实提高学籍数据质量。

二、核对对象、主要内容和网址

学籍信息核对对象为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全体高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核对的主要内容为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等信息,主要核对内容要做到与户口、身份证完全一致,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同类数据完全一致,一字不差。学生个人的学籍信息,学生本人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nxjyks.cn/)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平台查找核对。登录步骤为:进入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在登录入口栏目、考生登录栏中点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进入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平台,查看并核对本人在普通高中学籍数据库中的学籍信息数据。

三、更正学籍信息上报程序

学生核对学籍信息过程中,如发现学籍数据库中自己的学籍信息需要更正,首先由学生本人向学校书面提出变更学籍信息的申请,并陈述造成误差的原因,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由学校负责汇总、填写《宁夏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见附件),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与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学校所隶属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对学校上报的《宁夏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进行审核,对符合学籍信息变更条件的考生学籍予以变更,在《宁夏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上签字盖章后,与学生提供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并于20141020日前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会考处。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会考办及教育厅直属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汇总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数据,确保学籍数据库中需要更正的信息全部修正并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会考处将统一于20141030日前进行变更,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宁夏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1

 

 

 

 


 

附件:

宁夏普通高中学籍基本信息变更表

学校(公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序号

考 籍 号

    

申请变更信息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

 

 

 

 

 

 

 

 

 

 

 

 

 

 

 

 

 

 

 

 

 

 

 

 

 

 

 

 

 

 

 

 

 

 

 

 

 

 

 

 

 

 

 

 

 

 

 

 

 

 

 

 

 

 

 

 

 

 

 

 

 

 

 

 

 

 

 

 

 

 

 

 

 

 

 

 

 

 

 

 

 

 

 

 

 

 

 

 

 

 

 

 

 

 

 

 

 

 

 

 

 

 

 

 

 

 

 

 

 

 

 

 

 

 

 

 

 

 

 

 

审核单位(市县公章):                                             审核人:

 

注:①本表填写一式三份:学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各一份。 ②学生申请变更哪项信息,就填写在相应的原信息和变更信息栏中。 ③上报时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在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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