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采用四个等级制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每科满分100分,每科考试时长为90分钟。
信息技术“会考”采用学科修习过程表现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通用技术“会考”采用学科修习过程表现和作品评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学科修习过程表现分值为6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制”呈现。
设为优秀(100—85)、良好(84—70)、及格(69—60)、不及格(59—0)四个等级。
补考成绩只认定为及格、不及格两个等级。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考生查询成绩,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高中学考”模块,在右侧“成绩查询”处,用户名及密码均输入考生考籍号即可。
违纪将取消考试成绩
除了监考严格外,对于违纪考生的处理,也相当严格。
像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认定为考试作弊,会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考试材料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