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测试函〔2013〕9号 关于进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补测报名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 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务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将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测的对象 1、参加今年6月份学业水平测试获得“D”等第或未参加6月份学业水平测试的11级考生,参加相应科目的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C”、“D”。 2、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为“D”而未能正常毕业的10级考生,可凭2013年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报名参加2013年12月相关科目的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C”、“D”。如补测合格,以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换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3、从外省转学进入我省的学生,有下述情况之一者,需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A”、“B”、“C”、“D”。 1)在外省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测试; 2)外省考试科目与我省考试科目相同的,直接按外省相应分数和等第转换成我省相应科目的分数和等第,等第为“D”或“不合格”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测试; 3)在外省参加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人文与社会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科学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技术素养科目。在以上三门科目中,如有一门学科或以上不合格(缺考),必须要参加我省相关科目测试。 二、补测报名工作安排 10月8日至10月20日各学校组织11级学生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具体核对方式参照《关于2011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基础信息校对的函》,核对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 10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补测报名,对于11级考生,请各学校按省测试办下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对于10级考生,请各学校按省测试办下发的关于“13届未毕业学生名单”的excel电子表格进行报名,报名后导入省测试办下发的报名系统;对于从外省转学进入我省的学生,请各学校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添加;最后通过报名系统导出报名数据并打印“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补测人数统计表(学校)”(附件一),逾期不予报名。 10月30日各学校将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报名数据及补测报名统计表报送市(县)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 11月1日各市(县)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将核对后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报名数据汇总后报送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同时需上报“20__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补测人数统计表(县区)”(附件二)。 12月1日各市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前往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领取“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准考证”。 三、补测时间及科目安排 2013年12月14日: 上午:8:00~10: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人文与社会基础 2013年12月15日: 上午:8:00~9:30 英语 10:15~11:45 数学 下午:15:00~17:00 科学基础 技术素养补测安排在12月16日至20日。 四、补测证件 参加本次补测的考生,需持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补测。 请各市教育局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及时组织报名补测工作并将有关内容通知到每个学校,学校负责通知到每位考生。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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