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省文化厅主管,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
校园座落在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按全日制在校生5000人规模规划设计,占地面积602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20.38亿元(不含征地费)。2012年7月启动筹备工作,12月26日破土动工兴建新校园,2014年11月16日教育部批准筹建,2015年秋季交付使用,2015年10月16日通过教育部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设置评审。
学院以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筹建主体基础,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根据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等三个一级学科建构学科专业体系,首批拟设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等5个专业。学院按办学定位和专门音乐学院人才培养要求,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有3个一级学科中,音乐与舞蹈学为省级一流学科A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为省级一流学科B类,其中音乐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为省级新兴特色专业。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院系两级管理,党委、行政、学术‘三线’治理”的管理架构。设有15个党政管理部门、2个群团组织、16个教学科研机构、3个直属单位和4个实验艺术团。共有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4人。现有在校生1676人,其中研究生173人。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49亿元,共有纸质图书25.3万册,并逐步建设现代电子图书系统、信息平台系统和数据中心。目前,学院共拥有大剧院1个、音乐厅3个、剧场3个、排练厅102个、琴房842间和录音棚6个。
2016年上半年,学院将待教育部履行公示手续后正式建校。到2020年,建成特色比较鲜明、发展潜力较强、社会声誉良好的合格专门音乐学院。
(更新时间:2016年1月)
2016年3月4日,教育部正式发文批准建立浙江音乐学院!
依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音乐学院的函》(教发函〔2016〕39号),浙江音乐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000人。首批设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5个本科专业。学校接受教育部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的评估。
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办学目标定位,以“专业基础厚实,实践适应能力较强,个性特色鲜明的高素质音乐艺术专门人才”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办学,努力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