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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来源:新华网甘肃频道 2009-10-13 9:49:16 【字体:小 大】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甘肃政法学院获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该校从而成为我省省属院校中惟一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标志着甘肃政法学院继2006年申硕成功后,学校办学规模和层次又实现了一次历史性的突破。法律硕士,学校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甘肃政法学院前身为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创建于1956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在原甘肃省政法干部学校的基础上成立了甘肃政法学院,开办普通高等本科教育。1993年学校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建校50年,尤其是举办高等教育24年的历史积淀与传承,学校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多层次的办学结构和培养体系,成为在我国有重要影响的政法院校和西北地区政法类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

    长期以来,甘肃政法学院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形成了“以法学为主体学科,以公安类学科为特色学科,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门类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学科格局,明确了“立足甘肃,面向西部,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在西部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重要影响的教学型政法院校”的办学思路,并提出了将“政法类”、“地方性”、“应用型”作为学校在新时期的办学方向。

    有这样一项统计,截至去年底国内具有法律硕士授予权的院校共有88所,其中西北五省区只有6所,3所集中在陕西省,甘肃省仅有兰州大学1所。这样的布局不仅不够合理,而且招生规模和生源分布也极不平衡,甘肃政法学院作为一所具有多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政法院校,生源80%以上来自西北地区,绝大多数毕业生在本地区就业,学校的法学教育具有无可替代的区位优势。随着社会对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需求的增加,开展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成为进一步优化甘肃政法学院办学层次,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雄厚基础,法律硕士教育的良好支撑

    此次甘肃政法学院获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不仅使该校的办学层次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也为法律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渠道,还使西北地区法律硕士专业学科布局更趋合理。

    法律硕士作为一种专业硕士学位,招生对象分为两种类型,一种为大学本科非法学专业毕业生,或具有一定年限实践经验的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另一种招收法学本科毕业学生。在培养方式上,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职业训练,特别强调在熟悉法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分析和实务案例操作等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接受知识、掌握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从而提高其综合素质。目前,甘肃省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研究生教育的比例只有11%,远低于全国22%的平均水平。截至2008年3月,全省政法机关在职人员共51586名,具有硕士学位的仅占1%左右,高层次法律人才缺口很大,法律硕士生源充足。

    正是源于我省乃至西部对法律硕士人才的需求,甘肃政法学院本着立足甘肃,面向西北,为司法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办学思路,在获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后,立即制定了科学的发展规划,并将把法律硕士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重点发展。

    开展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培养,甘肃政法学院自身具有雄厚的学科专业基础。该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等5大学科门类。其中法学、公安学是学校的主干学科,有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2个省级重点学科,13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5个法学硕士学位点。2008年,该校法学和侦查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分别批准为第二批、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2009年学校成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并首批招生100名学员。各学科围绕为地方法治、经济建设服务的目标,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形成了鲜明的特色,这为开展法律硕士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这样的学科优势,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拥有一支以法学、公安学学科为主,扎根西北、艰苦创业、甘于奉献、勤于创新的师资队伍。学校有法学专业教师158名,其中教授18名,副教授54名,博士15名、硕士106名。教师队伍中,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才12人,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26人,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52人,担任省市人大、政府法律顾问、咨询专家36人。师资队伍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普遍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全新的知识结构,具备了承担法律硕士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此外,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也为开展法律硕士教育提供了物质保障。学校现配有专供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多媒体教室25个,有法律实验实训中心和物证技术实验室等两个重点实验室,法律实验实训中心面积4500平方米,下设司法流程实验室,案例研究室,多功能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配有专供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网络计算机室8个以及案例资料室、案例讨论室和学术报告厅等教学、研究设施。学校的物证技术实验室面向社会开展法医、文检、痕迹等物证鉴定及犯罪心理测试业务,在协助司法实务部门侦破重特大疑难案件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全盘谋划,做强西部法律硕士教育文章

    在这样的办学基础上,甘肃政法学院提出了“立足甘肃,面向西北,依托学校法学、公安学等学科优势,整合全校资源,以特色和质量为根本,创办体现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和凸显西北特色的法律硕士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旨在为基层司法实务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地方经济、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为了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专门成立了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科研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和相关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法律硕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制定学校相关的政策及管理规定;调配学校资源,保证培养法律硕士教育所需的教学运行条件;监控培养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遴选指导教师;研究和处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学校设立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心,整合全校教学资源,由具有丰富法律教育经验的教授担任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将遵循学术水准一流、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科布局合理的原则,采取专职和兼职、引进与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以现有教师队伍规模和结构为基础,由校内名师、兼职教授、司法实务人员等三部分人员共同承担课堂教学及实践指导任务。法学院骨干教师承担法学类课程,同时充分依托公安分院、管理学院、行政学院、人文学院等相关教学单位的优秀师资选择开设部分选修课程,实现资源的互补、整合和全面优化。还将选聘本地区司法实践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部分选修课程和案例课程。此外,对学生逐步实行“双导师制”,即校内导师主要负责法律硕士学员的理论学习、论文指导,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员参与部分研究项目,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的兼职导师则重点负责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实践能力,从不同角度完成对法律硕士学员的课程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

    学校将按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建设标准并结合学校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为法律硕士教学配备较高标准和足够数量的专用教室。还将按照自主开发和广泛借鉴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教学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和扩充法律硕士教学案例库,实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题材广泛的案例化教学,并依托校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拟建法律硕士专用图书资料室,保证法律硕士学员充分使用学校图书馆图书资料的同时,能够在本专业图书资料室借阅到更多、更新的专业图书资料。

    在2008年中国大学法学学科100强排行榜中,甘肃政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名列第五十九位,在西北地区仅次于西北政法大学和兰州大学,名列第三位。此次获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将使甘肃政法学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将为我省法律职业部门培养更多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同时为更好地服务西北地区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记者 李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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