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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成考录取加分有3类退役士兵加10分
来源:北京考试报 2010-11-15 【字体:小 大】
如果考生是城镇退役士兵,持有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北京成招目前已公布考生成绩,本月下旬将进入录取阶段。符合一定条件的考生可在录取时获得加50分、30分、20分、10分不等的加分投档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有3类。

  根据规定,优秀运动员考生在投档时可加50分和30分。经省级体育人士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后,获得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加50分,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加30分。

  录取投档时可加20分的考生共9类,涉及人数较多,考生只要获得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及获得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的远郊区县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86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如果考生是城镇退役士兵,持有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人提醒,如果一位考生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照顾,不累计加分,市成招办会按考生享受的最高加分条件投档。加分考生最终是否录取要由招生院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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