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贵州省2015年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公布如下:
层次、科类
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专科起点
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
187
艺术类
110
理工类
100
经管类
法学类
138
教育学类
142
农学类
医学类
139
高中起点
文史
157
理工
136
艺术(文)、体育(文)
艺术(理)、体育(理)
95
升专科
105
70
74